辜鸿铭的受辱:民族主义与创伤记忆(上)
编者按:原文刊登在《山东社会科学》, 2017年第1期,第39-58页,感谢程巍老师授权“古典学研究”公号分为上、下两篇推送,此为上篇。
摘 要
辜鸿铭在1921年底所写英文自传中将他1881年在新加坡与马建忠的见面作为“一生中的重大事件”,他由此“重新变成了中国人”。但本文通过考证“当事另一方”的马建忠及与之同行的吴广霈的日记,可知这场会面不过是辜鸿铭的文学虚构。“重新变成中国人”并非经由一个仪式性“事件”而完成,毋宁说是一系列大大小小的事件的累积,而其中最为关键的事件却可能因其带来的永志难忘的身体受辱感而被压抑在记忆深处,并不时以激烈的变相形式作用于他的批评文字:当辜鸿铭为自己受西方殖民者凌辱的国土辩护时,作为国家的身体的国土就变成了他自己曾经受辱的身体,他从这种意象重叠中感到一种切肤之痛。
辜鸿铭(1857-1928)
中国近代史上或许没有谁像辜鸿铭那样易于成为“传奇”和“神话”的材料。1934年,他去世六年后,温源宁在上海英文《中国评论》发表《辜鸿铭先生》,感叹“辜鸿铭活着时就已成了传奇,如今,他死了,更有成为神话之虞”[1]。但传奇和神话如此投合人们对“怪杰”辜鸿铭的想象套路,以致该文虽致力于“写实”,却也不免滑入传奇和神话,把辜鸿铭描绘成了“一个生性反叛之人”,因为“众人接受的,他便反对,众人崇拜的,他便鄙视。与众不同,就是他的快乐和骄傲之所在。既然不留辫子成了时髦,他便留起了辫子。如果人人都留着辫子,我敢肯定他一定是头一个剪去辫子的人。他的君主主义亦复如此。对他来说,这并非基于某种原则,而是基于一种立异以为高的欲望。既然人人热衷于共和主义,他就一定会仇视它”[2]。文章写得漂亮,但缺乏生平考证——实际上辜鸿铭是在“人人都留着辫子”时留起了辫子。关键在于,温源宁把一种历史地形成的性格解释成了一种与生俱来的心理特质。
大约1921年底,被北大解雇而赋闲在家的辜鸿铭写了一篇英文自传[3],其中谈到他与马建忠的会面,将其作为“一生中的重大事件”,他由此“重新变成了中国人”。不过,就像对他人制作的辜鸿铭“传奇”和“神话”一样,我们对辜鸿铭自传的真实性能够信任到什么程度?他1912年初发表的《雅各宾的中国》是一个警示。他在这篇英文文章中为自己继续效忠于鼎革之际的清室的立场申辩,罕见地提到“吾父及列祖列宗”:“我许多外国朋友嘲笑我对清室的愚忠,但我之效忠于清室,非仅效忠于吾父及列祖列宗(my father and forefathers)世代生活于其仁政之下的清室,也是经由对清室的效忠而效忠于中国之宗教,效忠于中华民族之文明事业。”[4]
他这里“想象”了他的家族史:其“父及列祖列宗”并非世代生活于清室的仁政之下,而是早在1784年就离开了中国,辗转到了作为英国殖民地的槟榔屿,世代生活在英国王室的仁政之下,且从第二代就转籍为“大英子民”(British Subjects),宣誓效忠英国王室了。辜鸿铭自己1879年留欧归来踏上福州土地的那一刻,才放弃“大英子民”的国籍,“重新变成了中国人”,而使他进而变成一个激进民族主义者的不是1881年他与马建忠的会面——那只是他的文学虚构——而是1882年他遭遇的来自一个英国人的身体侮辱。换言之,“与马建忠的会面”只是他谈论自己“重新变成了中国人”的一种文学方式,不必实际发生,而真实发生的事件却因涉及身体受辱而被他作为一个没齿不忘的创伤事件坚韧地留存在记忆深处,并以激烈的变相形式作用于他的批评文字:当他为自己受西方殖民者凌辱的国土辩护时,作为国家的身体的国土就变成了他自己曾经受辱的身体,他从这种意象重叠中感到一种切肤之痛。
一 乌石山教案
据辜鸿铭英文自传,他留学归来返回福州是在“1879年年底之前”[5]。但时任英国驻厦门副领事的翟理斯1879年5月到6月间撰写(因其中谈到“迄止今日的为期九天的[乌石山教案]会审”[6],即1879年4月30日至5月8日[7])并于年底发表在伦敦《双周评论》的《中国当前事态》提到“福州事件爆发后,很快,‘一个年轻中国人’就在一家外国报纸发表数首针对传教团体的英文诗”(“Present”:384),据此推断,他至迟在1879年4月前就已回到福州,亲历了这一事件的余波,而从他发表的英文诗、所署笔名“一个年轻中国人”(A Young Chinese)以及《中国当前事态》对他的评价来看,他此时无论国籍还是内心都已然是“中国人”,不待1881年与马建忠会面才“重新变成了中国人”(become again a Chinese)。
“重新变成中国人”不仅是就文化认同而言,还意味着“国籍”变更。1857年辜鸿铭在槟榔屿出生时是“中国人”,此时包括槟榔屿在内的“海峡殖民地”仍属英国东印度公司管辖,但鉴于其管理不善,1867年1月,即辜鸿铭十岁时,英国政府将海峡殖民地升格为由英国殖民部直辖的“王室殖民地”[8],“这意味着出生于该殖民地的华人成了大英子民”[9],而非本地出生却在本地已生活相当长时间的新移民则根据1867年5月开始实施的《外侨归化法》补充条款,可向该殖民地总督提交一份有关其个人情况的备忘录并在殖民地议事会成员见证下进行“效忠英国宣誓仪式”后,获得总督签署的归化证明。[10]辜氏家族为槟榔屿第一代移民,自然转籍为“大英子民”。到辜鸿铭一代,接受过英国教育的当地华侨都纷纷以“大英子民”自居了。根据1908年伦敦出版的一本有关海峡殖民地华人的著作的描述,“只要情况允许,许多华人都吸收着欧洲观念”,“年轻华人不仅一身西式服装,甚至走得更远,剪掉了自己的辫子,尤其是当他们去欧洲留学之后”[11]。辜鸿铭自然也是其中一员。
槟榔屿
辜鸿铭1879年上半年留欧归来,先在槟榔屿短暂停留。阔别家乡多年,父母早已故去,家道凋零,而当初带他去苏格兰留学的教父F.S.布朗也已于四年前在槟榔屿去世[12]。堂兄辜尚达靠鸦片生意起家,早已成为槟榔屿首富以及槟榔屿辜氏家族族长,他旗下的“煮烟公司”大量加工来自印度以及自己农场上种植的鸦片,然后经由海路销往中国,祸害其祖宗之邦。无论辜尚达是否为这位留学归来的堂弟提供过在自己的煮烟公司或其他机构的工作机会,辜鸿铭都决定去福州投奔自己唯一的亲哥哥辜鸿德了。
辜鸿德比弟弟长十几岁,兄弟感情很好。在1874年香港《孖刺西报》(Hong Kong Daily Press)社出版的一份商业目录中,辜鸿德公司在福州注册信息为“怡兴洋行”(商业为“船舶经纪人”)[13],但至迟到1886年,注册信息已改为“怡兴”,去掉了“洋行”两字[14],此后就一直使用“怡兴”。这不仅说明当地人对“洋行”的反感,也说明作为“大英子民”的辜鸿德出于做生意的动机而不以“外人”自居。1892年英国政府成立“中国鸦片问题调查委员会”,向一些有地位的人分发问卷。回收的答卷中有一份出自辜鸿德,末尾的英文签名“辜鸿德”后面注明是“中国人”(Chinese)[15]或“中国商人”(Chinese Merchant)[16],但这也可以理解为“华人”或者“华商”,并介绍经历如下:“我在福州住了二十年,在香港住了十年。”[17]由此可知辜鸿德1862年离开槟榔屿来到福州,而他将公司从福州迁往香港是在1882年。
福州为最早开放的口岸之一。从一开始,英国伦敦公会传教士就一直试图将他们租用的福州乌石山上的道山观永久据为己有,改为教堂,并侵夺周边土地,建造洋楼,以开办神学院。乌石山俯瞰福州市,道山观向为福州人的朝圣之地。到1878年夏,随着英国传教士扩大其侵占的公地,并将当地许多妇孺吸纳进教会,他们与当地人之间的冲突越来越激烈,而传教士的出尔反尔和倨傲无礼更令当地绅商、学者和民众反感。传教士斯图亚特甚至违背预感事情不妙的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要求他停建神学院的承诺,继续侵占公地。他说:“如果我在这里,在这个条约口岸,为满足几个讨厌洋人和基督教传教的文士而停建这些建筑,那在整个中国的各处就会出现相同的情形,倘若这儿的传教士的退让行为被当做一个先例,那么我们就不可能占据任何基地。”[18]其实,他说这话时,仅在福建一地,就已经有了140座教堂。[19]8月30-31日,福州绅商、学者和民众群聚乌石山,纵火毁烧了刚刚落成的神学院。这就是舆论一时沸沸扬扬而且中外听闻的“乌石山洋楼被焚案”。
乌石山教案旧址
1879年4月底5月初,由从上海来的英国驻中国和日本最高裁判长傅兰治主持,以英国驻福州领事馆一间屋子为法庭,双方对簿公堂。匆匆从英国返回的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英国驻福州领事星察理以及福建的中国地方官到场听审。《孖刺西报》追踪整个会审过程,并于年底将登在《孖刺西报》的系列文章汇总成《乌石山案卷宗》出版。辜鸿铭到福州时,会审正在进行。福建为辜鸿铭祖宗之地,此时,他内心的“中国人”身份就已然觉醒,感到自己与被粗暴侵害的国土血脉相通。他将自己对英国传教士的愤怒写进了数首英文诗,署以“一个年轻中国人”或“一个年轻华人”(A Young Chinese)的笔名,发表在《孖刺西报》。其中一首诗的最后一节写道:
我们不需要传教士的帮助
不论是刮了胡子的,还是蓄了须的
不需要“强权即真理”这一旧规的暗示
我们需要的是使我们变得强大的科学和知识
以及勇敢、无私、智慧而又公正的统治者
好将你们从我们的土地上赶走,就像狂风扫尽尘埃。[20]
这简直就是“乌石山骚乱”的绅商和民众的呼声的文字回响。这首诗引起了一直对中国人的反基督教情绪非常关注的翟理斯的注意。他在此时所写的《中国当前事态》的末尾引用了这首诗的最后一节,并评论道:
那些在中国或别的地方接受过英国教育的中国人,很快就投到了反基督教的行列,加强了其力量,而他们试图以更合理的手段来达到他们的目标,而不是摧毁教堂或鼓动大批愤怒的暴民攻击赤手空拳的孤零零的传教士。最近的福州事件爆发后,很快,“一个年轻中国人”就在一家外国报纸发表了数首针对传教团体的英文诗,最后一首可以作为对西方传教的仇恨之情的代表,此前对我们所有机构的那种无法消解的仇恨和高傲的鄙视如今全集中在我们的传教机构上了。(“Present”:384)
但该文最引人注目的地方是作为英国领事官的翟理斯对从英国殖民地归来的本来已是“大英子民”的华侨的“改宗归祖”(convert)的焦虑。以下文字象是对辜鸿铭回归祖宗之邦后的经历的直接描摹:
如今存在着一种对英国政府的与日俱增的不满,它似乎会成为英中两国未来大麻烦的导火索,除非我们及早采取步骤来应对这些已显露迹象的祸难。这种复杂的麻烦来自那些从我们英国的海峡殖民地返回中国的华侨,他们本来已是归化的大英子民;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有些华侨,他们的祖先早已移民,其父母出生于英国殖民地,而他们本人与伦敦或利物浦的土生土长的英国人一样是大英帝国的公民。那些已归化为大英子民的华人,一旦返回其祖宗之邦,一旦他们踏上中国的土地,就立刻重新获得了他们之前的民族身份。但基于他们的归化证明,如果他们受到了任何严重的或残暴的不公对待或者压迫,英国领事又会毫不犹豫地向中国官府提出温和的抗议。实际上,英国领事馆只能尽可能关照他们的利益,而不能让英国政府对他们施行明确的保护政策。这与对另一些华侨提供保护基于完全不同的基础,他们是真正的大英子民,他们一到中国,便到当地英国领事馆登记。(“Present”:373-374)
为了防止这些“已归化”的英国殖民地华侨在回到中国之后“重新成为中国人”,英国领事馆还采取了一些措施。翟理斯写道:
我们曾试图坚持让他们穿欧式服装,以与中国国民区别开来,但他们除了穿戴西式靴子和低顶宽边软毡帽,对这一规定并不严格遵守。最近有人提议,要强迫他们剪掉辫子,辫子是二百三十年前入主中国的满族统治者施加给中国人的征服标志,这些英华子民(Anglo-Chinese subjects)是否能屈从于这一测试,是大有疑问的。他们完全明白作为大英子民,他们在中国所享有的权利和特权的价值,但他们中许多人在内心深处其实是彻头彻尾的中国人,除了吸雪茄,他们几乎不采用英国习惯和风俗。作为一条规则,他们甫一抵达中国,就去祭拜祖坟,而当地中国官员向他们提出他们的名字将列入本地官府的人口簿中,尽管这一情况是真是假,目前还不能遽下判断。无论如何,他们作为大英子民和中国臣民的混合的变动的特征,对中国官府来说也颇为棘手。为公平对待中国官府计,也为维护我们自己的尊严计,应谋划一项计划,在已向领事馆登记者和未向领事馆登记者之间进行严格的区分,让前者处在英国国旗的保护之下。(“Present”:374)
1879到1882年间的辜鸿铭正好具有这种“作为大英子民和中国臣民的混合的变动的特征”,直到1882年,他遭受了来自一个英国人的身体侮辱,才放弃这一特征。虽然这些华侨已是“大英子民”,但英国的种族主义无时无刻不渗透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就使得这些华人面孔的“大英子民”对英国常有一种疏离之感。安达娅论及海峡殖民地受过英式教育的华人时说:“那些多出生于海峡殖民地的富裕并受过英式教育的‘英王的华人子民’(King’s Chinese)尤其深受殖民地社会的这种排斥性的打击,于是,不可避免,他们通过西式教育而获得的平等信仰与他们自己在追求平等的道路上遭遇的障碍之间的对立,使他们感到失望和怨恨。”[21]辜鸿铭从来避谈他个人在欧洲留学期间遭受的种族歧视,而这种“被排斥”的体验肯定时刻刺激着他的种族身份意识。另一方面,清政府也适时地经常提醒这些海外华侨的“中国人”身份。清政府发现,捉襟见肘的中华帝国财政以及匮乏的现代人才可以从这些接受过西方教育的华侨那里获得补充,并最终于1909年正式颁布一项基于“血统论”的甄别原则,“承认凡出自中国男性的后裔,无论其出生何地,无论其祖先定居国外多长时间,皆为中国公民。在维护自身权力的斗争中,清政府呼吁南洋华人效忠朝廷,鼓励他们返回中国,或为大清帝国的事业捐资”[22]。
辜鸿铭1879年上半年经厦门回到福州时,并没到当地英国领事馆登记,这等于自动放弃了英国国籍。按英方规定,凡“大英子民”到达中国城市时须向英国驻当地领事馆登记,以便将他们纳入英国保护。尽管辜鸿铭漠视这一规定,但他与负责英国领事馆事务的翟理斯不久成了朋友。他在多年后的一封信中谈到他归国之初与翟理斯的来往:“我从欧洲回来不久,就和翟理斯先生经常在福州塔锚地一带郊游。直到义和团运动爆发那一年,我们都是极好的朋友。”(Ku,Part 2: 78)但私谊归私谊,不论翟理斯对中国及辜鸿铭本人多有好感,他作为英国殖民统治象征的领事官身份与“重新成为中国人”的辜鸿铭的民族身份之间存在着复杂的敌意,这种敌意因乌石山事件而点燃,并一直在两人关系的某个暗处燃烧,到1900年义和团运动时,两人就彼此视为路人了,以致后来翟理斯撰写在华岁月回忆录时,只一处顺带提到“我的老朋友辜鸿铭”[23]。
辜鸿铭1920年初在日本人在华所办英文报纸《华北正报》重新登出了那首诗,并说明“此诗当时发表于《孖刺西报》,正是这首诗使我结识了英国公使威妥玛爵士,我后来成了他的私人秘书,供职于英国驻北京公使馆”[24]。他接受威妥玛的聘请,是因为在他看来威妥玛在处理乌石山教案时“处事公正”,诉诸法律,而没有听从传教士“惩罚和教训中国人”的无理要求。[25]但作为精明的外交家,威妥玛绝不会因为一首诗就冒失地聘请其陌生的作者就任他的秘书之职。可以肯定,威妥玛在福州听审期间见过辜鸿铭,并留下深刻印象,也可以肯定,有人向威妥玛举荐过辜鸿铭,这个人肯定是他的下属翟理斯——他对辜鸿铭的语言天分、文学才华和政治眼光相当佩服,引为挚友。在前往北京的途中,辜鸿铭又写下一首英文诗,表达他回到祖宗之邦后的万般思绪:
思绪万千,与记忆一起生痛,
忆起异邦的四季及其昼夜,
那里的天空……在我童年所熟悉
却在我远游多年并已习惯异邦景物的眼里
变得陌生的那些面孔中,
我怅然回首,凝视着
这片已阔别多年的土地上的景物,以及那些面孔。
(Ku,Part 2: 82)
诗中“异邦的”(foreign)一词已点明辜鸿铭此时的“中国人”身份。但威妥玛没有意识到这个“大英子民”已经“重新变成了中国人”。作为驻华公使,威妥玛从近来中英之间一连串外交纠纷中深感“炮舰外交”的限度,而哪怕在1875年,他还能动辄以开战相威逼——那一年,他的秘书马嘉理不知会中国地方官员就带武装卫队从缅甸闯入中国云南“探险”,在云南藤越附近被中国当地军民截杀,由此引发“马嘉理案”或者说“滇案”的旷日持久的外交纠纷。乌石山教案发生时,威妥玛已回英国述职,但他高度关注这一事件,并在匆匆返回中国时前往福州参与听审。尽管他支持英国传教士,但作为精明务实的外交家,他向他们表达过这种忧虑:“即便传教士打赢了眼前这场官司,长期而言他们也输了。”[26]因为仇外的种子已被种下。当时中国各地“教案”频发,大大影响了英国在华利益。如果有辜鸿铭这个具有语言天分又能从中国人角度考虑问题的“大英子民”留在身边备问,那对与中国人打交道可能有利。但这只是威妥玛一厢情愿。了解此事始末的翟理斯1898年出版《古今姓氏族谱》,其中介绍了当时不太有名(或只享有“恶名”)的“辜立诚”(辜鸿铭),并提到“辜鸿铭曾以类似秘书的身份短暂服务过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但旋即离职,至于原因,按翟理斯的可靠说法,是他与公使“意气不相投”(Ku,Part 2: 81)。这是相当委婉的说法。以维护和扩张英国在华利益为职守的威妥玛是想从辜鸿铭那里得到一个熟悉中国事务的“顾问”,而不是一个满怀激情为中国和中国人辩护的人。这两种身份在英国对中国的殖民主义扩张中是不可能友好相处的。
古今姓氏族谱
二 传记时刻:
“与马建忠会面”
辜鸿铭何时离开英国公使馆,去了哪里,又做了些什么,尚未发现任何文献记载,但据1882年1月与辜鸿铭结识于香港的英国人科鲁洪同年的可靠记载,此前辜鸿铭“曾供职于新加坡辅政司署”[27],是一位译员,尽管在英国殖民部1880和1881年出版的殖民地官员名录上找不到辜鸿铭的英文名字“Kaw, Hong Beng”[28]。或许“译员”是非正式职员,不必列入名录。辜鸿铭可能租住在“海滨旅馆”——正是在这里,他在四十年后写的自传中说他遇见了马建忠:
马建忠登岸,投宿在这同一家旅馆,并在那里过了一夜。在阅览室,我们攀谈起来,晚饭后,我邀他去我房间喝杯酒。我们首先谈到欧洲,然后谈到中国。我们用法语交谈,因为他那时官话说得糟透了。我发现,尽管他法语说得流畅,却于法国文史只略知皮毛。他也能读拉丁文,但在我看来,他似乎只能读一些罗马天主教学校课其学生的拉丁文读物。至于古典拉丁文学,我发现,他一无所知。我书桌上恰好放着塔西佗的《阿格里科拉传》。他拿起书,翻了一下,居然问我塔西佗是何方神圣。(Ku,Part 2: 86)
辜鸿铭的“回忆”在此泄露了不可靠性。马建忠出生在一个自明末开始世代为天主教徒的家庭,自幼就在法国传教士创办的上海徐汇公学学习法语和拉丁语,后更于西语“今文字与古文词”用力甚勤,加上数年负笈法国,不可能对古罗马史家塔西佗“一无所知”。1877年夏,马建忠从巴黎给他的恩公李鸿章写信,报告他在巴黎私立政治学院的学习以及同时参加法国中学毕业会考并获得“文词科秀才”即“文学业士”的情形,其中谈到古拉丁文学考试:
既应政治试毕,然后应文词科。六月底试第一场,期二日。第一日,以腊丁文拟古罗玛皇贺大将提都征服犹太诏,又以法文译埃及、希腊水战腊丁歌章。次日,考问舆图及希腊、腊丁与法国著名诗文,兼问各国史学。复得宗师优奖,谓愿法国之与考者,如忠斯可矣。一时在堂听者,不下数百人,咸鼓掌称善。而巴黎新闻纸传扬殆遍,谓日本、波斯、土耳基人负笈巴黎者,固有考取格致秀才及律例举人,而东土之人独未有考取文词科秀才者,有之则自忠始也。[29]
“古罗玛皇贺大将提都征服犹太”事见塔西佗《历史》与《编年史》两书的“残编”。马建忠既然能以拉丁文拟写罗马皇帝韦斯巴芗颁给征服耶路撒冷的皇太子提图斯的贺诏,那他肯定十分熟悉塔西佗及其著作。他以法文译拉丁文版的古希腊史家希罗多德《历史》中有关埃及与希腊的萨拉米斯海战的片段,也足以证明他的古拉丁文的修养不止是“罗马天主教学校课其学生的拉丁文读物”的水平。但辜鸿铭一方面将马建忠想象为一个于古拉丁文史“一无所知”的门外汉,一方面又把马建忠想象为一个国学渊深之人,其证据却只是马建忠建议他“多读唐宋八大家”。与其说是马建忠深通国学,还不如说此时辜鸿铭自己对国学一无所知:据辜鸿铭在自传中的说法,他那时还只看过《聊斋志异》,而且是英文版(翟理斯译)。于是,马建忠劝辜鸿铭“多读唐宋八大家”,说这才是“真正的中国文学”。辜鸿铭继续“回忆”:
我与马建忠的会面,是我一生中的重大事件。正是他——马建忠——使我改宗归祖(convert),重新变成了中国人(become again a Chinese)。尽管我从欧洲回国已三年多,但我于中国的思想和观念世界尚未涉足,一无所知,就像当今共和国时代的中国人一样愚不可及,甘心做假洋鬼子。在交谈中,马建忠问及我在新加坡贵干,我如实相告。“但这太不可思议了”,他说,像你这样的人,是不该满足在洋人的办公室当小职员的,我敢说,你即便在那里工作二十年,也还是一个小职员。尽管你丢掉了自己本有的民族身份,成了一个欧洲人,但欧洲人,英国人,永远不会把你视为他们中的一员。(Ku,Part2: 87—88)
马建忠抵达新加坡是在1881年8月,而从辜鸿铭“从欧洲回国已三年多”可推算出他至迟1878年7月前已回国,但这或许是他记忆失误。马建忠这番话对辜鸿铭如同醍醐灌顶,“于是,与马建忠会面之后过了三天,我便向本埠辅政司递了辞呈,还没有得到回复,就搭头一班轮船重回故乡槟榔屿,在那里,我向作为辜氏家族的族长的我的堂兄[辜尚达]宣布,我要开始蓄辫子,改穿中式服装”,将其视为“中国民族性的标志”(Ku,Part 2: 88)。
然而,对辜鸿铭来说是“一生中的重大事件”的这次会面,却不见于当事另一方的马建忠的日记和后来的回忆,也不见于马建忠此行私人随员吴广霈的日记。吴广霈为马建忠小友,留日甫归,寓于马建忠天津住所,颇有名士气,常称“余志在出洋”[30],不屑于国内供事。1881年7月,马建忠奉李鸿章令,微服出访印度,邀吴广霈同往,随行还有“两仆、一西人”,但到香港后,马建忠大概不愿随行西人与闻秘密,令其“收拾返津”[31]。在长达三个月的往返旅程中,无论舟中还是陆上,马建忠和吴广霈均排日记事。或许因为吴广霈为马建忠私邀偕游,不便笔之于公事日记,因此尽管整个旅途中吴广霈几乎不离马建忠左右,却在马建忠日记中始终不见其出场,仿佛马建忠一人独行,而在吴广霈更私人性的日记中,马建忠几与吴广霈形影不离,除非他去谒见各埠英国官员。
马建忠(1845—1900)
马建忠日记记载:“光绪辛巳六月二十三日,奉合肥傅相面谕访办鸦片之行,遂有南洋之行。”(《南行记》:1)他此行的目的是调查作为鸦片输往中国的唯一海上通道的印度-中国航线沿岸的鸦片运转和加工情形,以便在抵达印度时与英印政府官员进行磋商。英国海峡殖民地统辖新加坡、马六甲、槟榔屿三埠,为印度-中国航线马六甲海峡段三个主要停泊港,也是马建忠此行调查重点。正如当初广州十三行是专营“外贸”的中国官办公司,东印度公司也被英国政府授予鸦片专营权。但众多英国鸦片商人不满东印度公司垄断鸦片贸易,以“自由贸易”之名迫使英国政府于1833年取缔其专营权,结果,各路鸦片商人大量从印度通过马六甲海峡向中国私贩鸦片,中国大受鸦片之害,而英印政府和中国政府同时损失了税收。李鸿章一直谋求恢复1833年前中英政府监管鸦片贸易的方式,以杜绝鸦片私运,这样,即便英印政府每年递减对华鸦片出口份额,双方政府的税收也不减反增。此时华商何献墀等人及英国金融家约瑟夫·萨缪尔(Joseph Samuel,即沙苗,为“英国印度部中司员,此来有外部凭信”[《南行记》:3])提议在作为贸易中转之地的香港设立一个“洋药公司”,承揽印度对华一切鸦片贸易,并与李鸿章磋商此事,达成一致意向,此即“萨缪尔方案”[32],余下的就是获得英印政府和英国政府认可。
早出发两个月的萨缪尔已分别向英印政府和英国政府提交“萨缪尔方案”,但英印政府和英国政府认为此项方案会因中方对鸦片课税太重而影响印度鸦片的销量,未立即给出答复,而英国报刊、鸦片商人以及议会就此展开了旷日持久的争论。与此同时,因1875年“马嘉理案”中断的以打通缅甸-云南陆上贸易通道为目标的中国西南探险计划,更迫切地提上英国政府、英印政府和东印度公司的议程,于是有了1882年初英国探险家科鲁洪从广州出发穿越广西和云南到达缅甸的中国西南探险。巧合的是,辜鸿铭先是“与马建忠在新加坡会面”,几个月后又在香港结识科鲁洪并被其雇为探险队“首席翻译”,但辜鸿铭对后一真实的事件向来避而不谈。
光绪七年六月二十四日(1881年7月19日)晚,马建忠一行登上“怡和洋行”新南升号轮船,次日凌晨从天津出发,沿海岸线南下,经香港、越南、英国海峡殖民地诸商埠(新加坡、马六甲、槟榔屿),远赴印度,一路走走停停,探访各处情形。他们抵达新加坡海岸的时间是七月二十三日(8月17日)深夜。马建忠当日日记记载:“七月二十三日:晚十一点钟,抵新加坡,天气阴晦,待潮不能进口。”(《南行记》:6)次日(8月18日),风平浪静,马建忠与吴广霈登岸,投宿的“客邸”即“海滨旅馆”。入住后,马建忠立即与吴广霈一起拜访中国驻当地“苏领事”,不遇,然后吴广霈回寓所“发公事函件”,马建忠则独自“乘车往谒本埠英抚味尔德”(总督Sir Frederick Aloysius Weld),被告知“已赴槟榔屿”(马建忠后来抵达槟榔屿时,拜访了正在槟榔山消夏的总督一家),于是返回旅馆。申刻(午后三点)马建忠又出门访“代理本埠抚军市米德”(新加坡代理辅政司Cecil Clementi Smith,辜鸿铭的上司),“坐谈良久”,归来后与吴广霈出游,遇雨归来。接着,日记以简短一笔提到当晚的活动:“晚餐后,办发公事禀件。”(《南行记》:6-7)正如吴广霈同日日记最后一句:“晚作书,录前诗,邮寄紫铨。”(《南行日记》:6)两人均无片言只语谈及“晚餐”前后与一位年轻华侨见过面。
但马建忠当日下午访“代理本埠抚军市米德”,“坐谈良久”,时任辅政司译员的辜鸿铭可能在辅助司公事房见过马建忠(辜鸿铭早在留欧时肯定就已知道时为中国驻法公使郭嵩焘翻译的马建忠的大名),但这与辜鸿铭四十年后所写自传中所提供的见面时间、地点和过程完全不合。根据辜鸿铭自传,辜鸿铭只可能在1881年8月18日“晚餐”前后在这家旅馆见过马建忠。这倒不是因为辜鸿铭回忆说“马建忠登岸,投宿在这同一家旅馆,并在那里过了一夜”,实际上,马建忠一行在这家旅馆一直住到七月二十六日(8月20日)早晨。马建忠日记对后两天的行踪有详细记载:
七月二十五[8月19日]:晨晴。封发上傅相禀函等件。苏领事溎清来答拜,接晤少坐,苏邀下午往游前领事胡君璇泽花园(遂)[并]饮于是。却焉不可,诺之。胡君久负盛名,为此埠中西人望,前为我国领事并兼领俄、奥两国事,今已物故,故园仅存。午后,乘车至汇丰银行,嘱买船票。顺道访苏君小坐,遂游公家花园,野花杂树,无足观者。寻访汇丰行主于其家,晤谈,天欲暮矣,乃赴胡园晚餐。同席者为苏文案、张翻译及船政局购买木料委员余姓者。园主人胡君之子亦与焉。席散回寓。(《南行记》:7)
吴广霈当天与马建忠形影不离,两人日记大致相同,只是吴广霈记录了他们宴罢回寓之后的事:“宴罢,驱车回寓,偕眉叔登楼纳凉,夜深乃寝。”(《南行日记》:6)再看马建忠次日日记:“七月二十六日[8月20日]:晨晴。检点行装,早餐后至苏君处辞行,遂登舟,舟窄隘殊甚,炎热异常。三点钟开行,舟向西北行颇稳。”(《南行记》:7)吴广霈当日日记记载相同。
辜鸿铭也不可能是在47天后,当马建忠一行从印度回国途中再度落脚新加坡时在“海滨旅馆”邂逅了他,因为这一次马建忠一行只在新加坡待了一个白天,晚上回舟中就寝,根本没有投宿岸上旅馆,且整个白天他和吴广霈一直与中国新任新加坡领事左子兴形影不离。马建忠八月十四日(10月6日)日记记载:“晨七点钟,至新加坡。早餐毕,闻左子兴自伦敦至,遂往访焉。坐谈良久……旋偕子兴往谒埠内抚军,少谈而别。晚左君固留晚膳,膳毕回舟。”(《南行记》:15)次晨八点,他们乘坐的船就启碇北航了。当然,马建忠“偕子兴往谒埠内抚军”时,也可能像前次一样有可能在那里遇见辜鸿铭,但这与辜鸿铭的“回忆”完全不同。
正如吴广霈日记,马建忠日记也是有见有闻必录,甚至连所到之地的动物园和公私花园的各种动物和花草的名称及其特征都逐一记下。如果他们真与辜鸿铭有过一番畅谈,一定会将其笔之于日记。后来亲赴新加坡“海滨旅馆”考证史实的吴相湘在《辜鸿铭比较中西文化》一文中写道:“其时,马建忠适途径新加坡,寄寓海滨旅馆(Strand Hotel。笔者曾于一九六八年前往访问此一旅馆,规模自不能与十年新建之十余层大厦旅社相提并论,然内部气派壮丽,八十余年来风韵犹存)。辜鸿铭前往访晤,一见如故,三日倾谈,竟使辜鸿铭人生观及生活方式作一百八十度大转变,即倾心响慕华夏文化,决定返回祖国,研治经史。”[33]
但马建忠在新加坡停留不足三日(47天后返回时也仅停留不足一日),加上公务在身,断不会与一初识青年“倾谈三日”。这种流行说法最初可能来自对辜鸿铭自传的误译:“three days after my meeting with Ma Kien-chung”(Ku,Part 2: 88)被译成“与马建忠会面三天后”,然后以讹传讹,竟成“与马建忠会面三天”、“与马建忠三日倾谈”、“与马建忠三日晤谈”等等。“倾谈三日”当然更具“文坛佳话”的传奇性,但毕竟不是史实。作为出使官员,每到一地,马建忠几乎都要劝勉当地华侨回国效力,这也是当时中国出使官员对其所到之处的华侨“训话”的例常内容,如七月二十九日(9月22日)马建忠抵达槟榔屿后就与当地华人鸦片商(包括辜鸿铭的堂兄辜尚达)见了面(因马建忠不通粤语,由嘉尔陪同。“嘉尔”即Charles Ernest Tardy,化名E.Karl,乃玛克纳手下负责当地华人事务的“华民护卫司”[34]):
埠中督理玛克纳者来寓,邀余早膳。乘车至其家,同席有理刑暨总理工程者二人。叙谈良久,玛克纳谓本埠殷商尽系华民,然鄙陋不可与言,惟办事信实,故能起家。余谓是宜多设华英书院,化其鄙吝之风,佥谓良然。寻携嘉尔回寓。中国商人承揽煮烟公司邱天德偕代理招商局务同知衔胡兴泰并巨富辜(上)[尚]达、邱忠坡等来谒,言语不通,以英语为问讯,伊等英语又不能深解,赖嘉尔能闽广语,为之传译,因知彼皆生长于斯,其祖若父率自琼州乘东北信风至暹罗越岭而来无逾一旬,亦间有至新加坡纡道至此者。因问伊等何无首邱之念,嘉尔答以彼之祖父偷越至此,本干中国海禁,今则海禁虽弛,而彼等已半入英籍矣。(《南行记》:7)
难道辜鸿铭1881年与马建忠的新加坡之会,只是辜鸿铭四十年后的想象——或者,他将堂兄辜尚达在槟榔屿与马建忠会面的经历部分地嫁接到了自己身上,以便为自己“重新变成中国人”的决定性“时刻”提供一个意味深长的场景以及一个实际不在场的重要见证人即马建忠?不管怎样,辜鸿铭撰写这篇自传的时候,马建忠和吴广霈均早已作古。难道辜鸿铭杜撰这么一个“一生中的重大事件”的“时刻”,是为了掩盖另一个重大的“亲身经历的深刻”?或许他觉得必须赋予自己“重新变成中国人”的时刻以一个具有“文坛佳话”色彩的“象征性事件”,给读者造成一种先入之见,使之不再去探究为他本人讳莫如深却一直像刺一样扎在他身体深处的“受辱”的时刻。
(待续)
注 释
[1] Wen Yuan-nin, “The Late Mr. Ku Hung-ming”, Imperfect Understanding, Shanghai: Kelly & Walsh, Ltd., 1935, p.70.
[2] Wen Yuan-nin, “The Late Mr. Ku Hung-ming”, p.70.
[3] 1921年底辜鸿铭应邀在北京“英中友好协会”晚宴上发表演说,谈到他早期求学经历(现场有记录稿,题为“The Reminiscences of Mr. Ku Hung-ming”,原件藏于苏格兰国立图书馆,复印件藏于威海市档案局:档案号:229-001-182-1033),是他此时正在撰写的一篇英文自传的一部分,但其他部分直到1928年他去世时都未公开。该手稿1937年初辗转到了温源宁手上,这一年4月,他在北京英文周报《天下》发表《论辜鸿铭》,作为“辜鸿铭系列”首篇,其中引了辜鸿铭自传的部分材料,但《天下》因卢沟桥事件随即停刊,“系列”因而中断,辜鸿铭自传手稿也不知所终。
[4] Ku Hung Ming, “Jacobin China”, The Story of a Chinese Oxford Movement, Shanghai: Shanghai Mercury, Ltd., 1912, p.xxvii.
[5] Lo Hui-min, “Ku Hungming: Homecoming”, East Asian History, Number 6, December 1996, p.163.
[6] Herbert Giles, “Present State of Affairs in China”, in John Morley, ed., Fortnightly Review, vol.xxvi, July 1 to December 1, London: Chapman and Hall, 1879, p.380. 后文引用同一文章,只随文标出该文名称首词及引文出处页码,不再另注。
[7] See The Wu Shih Shan Trial,Hong Kong: The “Daily Press” Office, 1879.
[8] “An Act to Provide for the Government of the ‘Straits Settlements’(10th August, 1866 )”, in Straits Law Reports: Being a Report of Cases Decided in the Supreme Court of the Straits Settlements, Penang, Singapore, and Malacca, Penang: Heap Lee & Co., 1877, pp.v-vii.
[9] Karl Hack and Kevin Blackburn, Did Singapore Have to Fall? Churchill and the Impregnable Fortress, London: Routledge Curzon, 2004, p.13.
[10] “Straits Settlement: Act No.VIII of 1867: An Act to Amend the Law for the Naturalization of Aliens” [15th May, 1867] , New South Wales Parliamnent Council, Votes and Proceedings of the Legislative Assembley during the Session of 1881,vol.IV, 1882, Sydney: Goverment Printer, 1882, p.800.
[11] Arnold Wright et al eds., Twentieth Century Impressions of British Malacca: Its History, People, Commerce, Industries, and Resources, London: LLoyd’s Greater Britain Publishing Company,Ltd., 1908, p.202.
[12] “Forbes Scott Brown’s Death”, The London and China Telegraph, July 13, 1874, p.472.
[13] The Chronicle & Directory for China, Japan, & Philippines for the Year 1875, Hong Kong: The “Daily Press” Office, 1874, p.269.
[14]Hong Kong Directory and Hong List for the Far East,Hong Kong: “Hong Kong Telegraph” Office, 1886, p.234.
[15] Royal Commission on Opium: Proceedings, vol. V, London: Eyre and Spottiswoode, 1892, p.205.
[16] Royal Commission on Opium: Proceedings, p.187.
[17] Royal Commission on Opium: Proceedings, p.187.
[18] Ellsworth C. Carlson, The Foochow Missionaries,1847-1880, Cambridge: Harvard College, 1972, p.142.
[19] Ellsworth C. Carlson, The Foochow Missionaries,1847-1880, p.161.
[20] Qtd. in Lo Hui-min, “Ku Hungming: Homecoming”(Part 2), East Asian History, Number 9, June 1995,p.7. 后文引用同一论文,只随文标出该文名称首词、篇次及引文出处页码,不再另注。
[21] Barbar Watson Andaya and Leonard Y. Andaya, A History of Malaysia,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2001, p.206.
[22] Barbar Watson Andaya and Leonard Y. Andaya, A History of Malaysia, p.207
[23] H.A.Giles, “Memoirs of H.A.Giles”, ed. Charles Aylmer, East Asian History, Numbers 13/14, June/December, 1997, p.26.
[24] Ku Hung Ming, “The Wu Shih-Shan Affair”, North China Standard, Febrary 8, 1920.
[25] Ku Hung Ming, “The Wu Shih-Shan Affair”.
[26] Ellsworth C. Carlson, The Foochow Missionaries,1847-1880, p.155.
[27] Archibald Colhuhoun, “Exploration Through the South China Borderlands”, in Proceedings of the Royal Geographical Society and Monthly Record of Geography, vol.IV, 1882, London:Williams Clowes and Sons, Limited, p.714.
[28] See Edward Fairfield, ed., The Colonial Office List for 1880, London: Harrison and Sons, 1880; Edward Fairfield, ed., The Colonial Office List for 1881, London: Harrison and Sons, 1881.
[29]马建忠:《上李伯相言出洋工课书》,《适可斋记言》,中华书局,1960年,第29-30页。
[30] 吴广霈:《南行日记》,小方壶斋舆地丛钞再补编第十帙,南清河王氏旧板,上海着易堂印行,1891年,第1页。后文引用同一著作,只随文标出该著名称以及引文出处页码,不再另注。
[31] 马建忠:《南行记》,小方壶斋舆地丛钞再补编第十帙,南清河王氏铸板,上海着易堂印行,1891年,第4页。后文引用同一著作,只随文标出该著名称以及引文出处页码,不再另注。
[32] Vera Schmit, Aufgabe und Einfluss der europäischen Berater in China: Gustave Detring(1842-1913)im Dienste Li Hung-changs, Wiesband: Harrassowitz,1984, S.30.
[33] 吴相湘:《辜鸿铭论中西文化》,伍国庆编《文坛怪杰辜鸿铭》,岳麓书社,1988年,第188页。
[34] Salma Nasution Koo, More Than Merchants: A History of the German-speaking Community in Penang, 1800s-1940s, Penang: Areca Books, 2006, p.26.
作者简介
程巍,男,1966年生,湖南省岳阳市人。曾分别就读于武汉大学英语系、北京大学中文系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外文系,获文学博士学位;1991年至今,供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现为研究员。曾发表专著《中产阶级的孩子们:60年代与文化领导权》、《否定性思维:马尔库塞思想研究》、《“泰坦尼克号”上的“中国佬”:种族主义想象力》和文集《查尔斯河上的桥》、《隐匿的整体》、《文学的政治底稿:英美文学史论集》以及论文十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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